根据学前13级毕业论文工作整体安排和《丽水学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丽学院办〔2016〕144号)要求,本学期三、四月份安排学前13级毕业论文答辩环节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答辩资格审查
答辩资格审查包括论文检测、一审和二审三个环节,要求在参加现场答辩前3天完成。
(一)论文检测
由学生通过“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对论文进行检测。文字复制比不得高于30%。
(二)一审
检测通过后,指导教师按照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规定的要求,审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资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原创性是否达到要求,确定学生是否可以参加答辩。
(三)二审
二审教师审查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及文献综述的质量、工作量、难度及创新情况,给予成绩评定。二审成绩在60分及以上者方能参加答辩。
二、现场答辩
现场答辩分两个阶段进行,即正常答辩阶段和补答辩阶段。
(一)正常答辩阶段
安排两个单位时间,2017年3月15日下午13︰00-17︰00,2017年3月22日下午13︰00-17︰00,地点另行通知。
学前13级同学可根据自己的工作安排和毕业论文进展情况选择其中一个单位时间,通过自主报名的方式参加论文的正常答辩。
无特殊情况学前13级所有同学都要参加毕业论文的正常答辩。
答辩通过的答辩成绩酌情计60~100分,答辩未通过的答辩成绩酌情计0~59分。
(二)补答辩阶段
安排一个单位时间,2017年4月26日下午13︰00-17︰00,地点另行通知。
补答辩成绩按以下规则评定:
(1)学前13级正常答辩未通过的同学,通过自主报名的方式参加补答辩,补答辩通过的答辩成绩计60分,补答辩未通过的答辩成绩酌情计0~59分。
(2)因特殊情况经批准未参加正常答辩的同学,通过自主报名的方式参加补答辩,补答辩成绩按正常答辩成绩评定,但毕业前不再有其他补答辩机会。
(三)答辩程序
毕业论文现场答辩遵循以下程序进行:
1.根据答辩时间安排,学生通过自主报名的方式选定答辩时间。
2.参加答辩前一周,学生提交已通过毕业论文资格审查的完整毕业论文简装打印文本1份和答辩资格审查表1份。
3.根据答辩分组安排,准时参加答辩。现场答辩环节:
(1)答辩顺序:抽签确定。
(2)答辩内容:学生陈述(5-10分钟,要求有PPT),答辩小组提问1-3个相关问题(5-10分钟)。
(3)答辩记录:安排1-2位学生记录答辩过程。
(4)答辩成绩评定:答辩小组根据答辩情况首先确定答辩是否通过,然后再评定答辩成绩。
4.答辩通过后按答辩老师要求在指导师指导下进一步修改毕业论文,按规划要求整理、装订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资料,及时递交相关材料。答辩未通过的同学,按规定做好后续弥补工作。
(四)答辩小组
根据答辩学生人数成立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成员至少由3位教师组成,选定主答辩教师。
答辩小组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公开答辩。
具体人员安排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为方便同学们了解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学习成果替代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相关规定摘要说明如下。
(一)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办法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以一审成绩40%、二审成绩20%、答辩成绩40%计算。最终成绩采用等级记分制标准评定,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2.未经申请批准不主动报名参加毕业论文正常答辩或补答辩,视为拒绝参加答辩,现场答辩按不通过处理。
3.一审、二审及答辩成绩中有任何一项在60分以下者视为毕业论文总评成绩不及格。
4.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当年作结业处理,但可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向教师教育学院申请重修,并按规定缴纳重修费。
(二)学习成果替代办法
在做毕业设计(论文)的这一学年内,可以用当年的高质量论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和获得省级A类学科竞赛一等奖及以上成果替代毕业论文。
(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对象为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教师教育学院组织评选,经教师教育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5月底前报教务处备案,同时提交电子版。
评选要求:
1.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总数的10%。
2.毕业设计(论文)总评成绩必须为优秀。
3.推荐的毕业设计(论文)经过“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的检测,文字复制比不得高于10%。
毕业设计(论文)有高质量论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获得软件著作权和A类竞赛获奖等成果作为支撑的优先评选。
学前教育专业
2017年2月18日
地址:丽水市学院路1号电话:0578-2271037Email:lsxyjyxy37@163.com访问量:1000
丽水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