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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2017-06-07 查看 28

为贯彻落实《丽水学院关于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丽学院2013[22]号)精神,深入实施丽水学院“两全计划”,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引导我校青年教师进一步强化立德树人理念、锤炼教学基本功、掌握现代教学方式方法,促进教师教学能力进一步提升,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浙江省第十届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浙教工办〔20171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教师教育学院2017年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831日后出生)的在职青年教师。

二、竞赛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76208:30—11:3013 : 30—17 : 30

(二)地点:22032205

三、竞赛内容及评分

(一)竞赛内容

1.教学设计。包括:参赛课程教学大纲;参赛课程教学设计,主要包括题目、教学目的、教学思想、教学分析(内容、重难点)、教学方法策略、教学安排等。

2.课堂教学。时间为20分钟。竞赛不安排学生听课,根据各自参赛课程需要,选手可携带教学模型、挂图、激光笔等。

3.教学反思。课堂教学后,选手进入指定地点,在1小时内撰写本课堂教学反思书面材料(600字以上),现场提交手写稿。

(二)评分

教学设计15分,课堂教学80分,教学反思5分。

四、评选和表彰

本次比赛分教育学与心理学组、体育组两组进行,由评委会根据比赛评分标准给选手评分,评出教育学与心理学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及优秀奖若干名;体育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6名及优秀奖若干名,对获奖者予以表彰。其中一等奖2名选手直接推选到学校参加校级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其他参赛名额从参赛选手中按得分高低推荐。

五、比赛的组织工作

教师教育学院组织比赛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次竞赛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长:兰家诚

    长:潘巧明   

第一组评委:金建生  叶萍恺  刘美娟  宋兴川 方相成

第二组评委:方哲红  金晓峰  张正民      戴红云 

附件:1. 2017年丽水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评分表

2. 2017年丽水学院教师教育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名单

 

 

 

教师教育学院     

201765  

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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