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调整、人员变动,经学院研究决定,在院内公开招聘负责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工作的兼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兼职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聘用条件及职责 (一)岗位条件:全院在编在岗人员。 (二)岗位职责:完成原岗位工作的情况下,兼职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各类科研项目的管理服务工作; 2.负责院级各类科研服务平台的管理服务工作; 3.负责学院各类培训项目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4.负责地方合作和学历、非学历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学院学科建设和学科管理工作; 6.负责学院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 7.负责学院国际交流和留学生管理工作; 三、兼职时间及待遇 从2017年6月下旬至新的岗位人员到位。校历上班期间800元/月,不足15天的按半月计酬,大于15天小于30天的按一个月计酬;暑假加班期间200元/天。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2017年6月19日下午5:00前。 2.报名方式:填写《丽水学院校内工作人员招聘登记表》(附件1),纸质稿上交党政办(教3行知楼202室),电子稿发至刘晓木OA邮箱。纸质报名表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1寸免冠照或打印照3张,应聘者必须手写签名,并经原工作岗位分管领导签字同意。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 1.党政办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2.分管科研与社会服务副院长负责组织面试; 3.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三)公示聘用 根据审查、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聘用结果。 教师教育学院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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