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人民教育基金会关于做好2020年教育系统各类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认真组织,广泛动员,坚持事实求是、好中优选、宁缺毋滥的原则对自荐教师组织评选、推荐,并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确定拟推荐对象。现将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有关人员基本信息及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学历/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 | 推荐类别 |
陈昕 | 女 | 1968.01 | 本科/硕士 | 副教授 | 丽水市优秀教师 |
公示时间:2019年8月03日-2019年8月07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真实姓名。
监督电话:2271037
教师教育学院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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