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至4月25日,院长潘巧明主持召开四次座谈会,征求教科研和育人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修订意见座谈会,全体教师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副院长高树昱和党委副书记雷园园分别解读了《丽水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教科研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丽水学院教师教育学院育人工作量考核及成果奖励办法》(试行)(讨论稿)。与会教师各抒己见、畅所欲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认识、说感受、提建议。大家一致认为,办法的修订,能够激发教师教育学院全体教师教科研工作和育人工作的积极性。
座谈过程中,潘巧明边听边记,不断与大家交流探讨。他指出,本次办法的修订,按照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在学校教科研业绩和育人工作相关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订本考核的实施细则,确保各类教师都能得到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他表示,办法的修订是促进一流学科建设和硕士点建设,提升我院教科研层次和水平,也是为了进一步落实教师在育人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形成全员育人的工作格局,为大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潘巧明强调,召开系列座谈会是本院在推动“管理年”开局起步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确保办法的修订内容有本院特色同时也要与学校重大决策部署高度契合,也是一张全方位推进教师教育学院的发展蓝图。修订内容要进一步细化研究讨论,认真梳理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指导性、操作性、实效性,切实把大家的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激发全院教师上下同心同德、同向发力,共同为学院发展而努力奋斗、贡献力量。
一审:孙超 二审:褚怡青 三审:潘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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