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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学院2022年“行知系列”先进个人评选结果公示
2023-01-04 查看 145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丽水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关于印发“行知系列”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励办法的通知》要求,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集体表决,投票确定全体教职工的考核情况,现将教师教育学院2022年“行知系列”先进个人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月4日-2023年1月8日。



    一审:孙超  二审:鄢锋  三审:潘巧明


附件:教师教育学院2022年“行知系列”先进个人评选结果.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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