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于2024年5月27日18:40在3216会议室对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评审,邀请李鹏程、张正民、石雷山、王昀担任评委,按照《丽水学院劳务费支出管理办法(修订)》中“现场组织校内专家300元/半天·人”,向上述校内教师支付劳务费,具体金额如下:
姓名  | 应发金额  | 
李鹏程  | 300  | 
张正民  | 300  | 
石雷山  | 300  | 
王昀  | 300  |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1日至11月28日,有问题请联系学生科王老师:0578-2279120。
共青团丽水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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