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为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适应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形势和要求,学院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依据和范围
1.硕士生导师遴选条件以《丽水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附件1)为依据。
2.硕士生导师遴选范围为全校符合教育专硕点相关领域方向的教师。
专业学位类别 | 领域(方向) | 学院 |
教育 | 教育管理、小学教育 | 教师教育学院 |
二、遴选程序
1.申请人填写导师资格申请表(附件2内),双面打印2份,纸质稿及电子稿提交学院审核,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投票表决并公示。
2.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导师名单汇总材料(附件2内)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3.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将符合条件的导师名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表决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三、注意事项
1.截止时间:2023年5月8日(周一);
2.联系人:李银蝶:0578-2219153,1-209办公室。
教师教育学院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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