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老师: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安排,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9日进行,现将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校上课到2024年1月7日止,考查课程考核结束。
一、考试时间:
1.考试时间: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2日为公共基础课程考试;2024年1月15日至19日为专业课程考试。每个考场安排2名监考教师。上午考试时间9:00-11:00;下午考试时间14:30—16:30;晚上考试时间18:30—20:30。考查课、体育课、实验课、术科等考试由各自行安排。全院通识教育课程考试在第16周内完成,考试形式由各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确定。
2.全校师生系统查看时间:全校师生在2024年1月2日17:00后可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期末考试安排情况。
3.考试地点:期末考试统一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公共基础课统一由教务处安排在教2幢、教4幢、教6幢和教8A 幢,教师教育学院专业课安排在教2幢和教6幢第一层。
二、考试前要求
任课教师做好学生考试资格审查工作,及时向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科上报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跟班重修考试与期末考试有冲突的学生要办好缓考手续,参加下学期开学初安排的学期补考。
考试前,任课教师不得给学生划范围、圈重点,不得进行考前有针对性的辅导,不得暗示或泄露试卷试题。
三、出卷要求
1.明确考核要求,提高命题质量,已建试卷库的专业考试课程,在试卷库中抽取试卷;未建试卷库的专业考试课程,由任课教师根据《丽水学院考试管理办法》要求命题A、B卷。未实行教考分离的试卷要求教师本人电脑打印,校对无误,以及其中《试卷送印审批单》、《课程考核内容方式合理性审核表》(本科,高职课程按原要求)和试卷A和B卷空白卷、试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各一份,于考试前15天经学院系主任审查签字后送文印中心,不按规定时间送印,责任自负。要把抓好期末考试工作放在首位,明确考试的各个环节的要求。
2.正确掌握命题范围与内容,命题必须以课程标准为依据,既要体现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又要突出对学生“加强基础、结合实际、发展智力、培养能力”的要求;既要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基础知识掌握的深度、广度和对基本技能掌握的熟练程度,又要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应有一定的难易梯度,以便分辨学生掌握学习的情况,学生考试成绩应成正态分布,并科学制定评分标准。教务处将对整个教学班考试时间不到60分钟的考试课程予以通报,请监考人员和巡考人员做好记录。
四、做好试卷发放工作,确保考试准时开始
公共课开课学院上午8:00,下午1:30到教7B一楼门厅负责试卷发放工作,公共课监考教师考试开考前30分钟到教7B一楼门厅领取试卷并签名,专业课监考教师考试开考前30分钟到学院教务科3102领取试卷并签名,若监考教师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监考,请至少考前一天,向教务科提交附件2《教师教育学院教师监考调整申请表》方能调整。同一考场两名监考教师须同时在场领取试卷,并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领卷后直入考场。开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并进行布置,做好考生座位安排、考生证件核对、宣读考场规则等工作,考试结束后认真填写《丽水学院考场情况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放入试卷袋中。
五、强化监督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1.各系考风考纪教育责任制,在考前营造浓厚的考试氛围,结合学校颁布的《丽水学院考场规则》、《丽水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各系组织班级召开主题班会,加强考风考纪教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刹住考试作弊歪风。
2.各系组织各任课教师学习《丽水学院考试管理办法》、《丽水学院关于课程平时成绩评定的实施办法》、《丽水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等文件和特殊考场、作弊考生的处理程序。强化监考是一项教学任务,监考教师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严格履行监考职责,树立“监考教师对无证学生参加考试负有责任”、“监考不是为了发现作弊,而是为了防止作弊”的考试管理观念,促进优良考风的形成。
3.监考教师开考前须认真宣读丽水学院考场规则,向学生声明作弊的严重后果,同时必须向考生声明“若有代考,请立即离场,我们将不追究责任,否则按严重作弊处理”、“手机等通讯设备及非考试允许使用物品一律不得带至座位,违者按作弊处理”。
4.如有考生违规作弊,监考教师要认真填写《丽水学院考场特殊情况登记表》并按其规定的流程操作。
5.考试结束后,答题纸按座位号从小到大排列,监考教师和答题纸清点无误后,如有试卷或答题纸被学生带走,由监考教师负责追回。任课教师试卷清点回收试卷。
六、认真评阅分析,规范归档工作
1.考试结束后, 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丽水学院考试管理办法(修订)》“阅卷评分”要求进行阅卷、评分、复核。要做好试卷质量分析、检查、评审工作。
2.所有课程的考试,原则上应进行集体评卷,相同试卷应进行流水阅卷。批改试卷一律用红笔,严格按照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给分(不能用减分)。总成绩必须有详细的构成说明,平时成绩按照《丽水学院关于课程平时成绩评定的实施办法》评定,每一项平时成绩的评定必须有评定标准和依据,材料必须全部上交归档。考试课程成绩评定一律采用百分制整数记分;考查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成绩评定一般采用五级制,也可采用二级制。
3.每门课程应按学校要求进行成绩考核,并由任课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录入(缓考、旷考、作弊、取消考试资格、休学等必须准确填入备注栏),教师录入成绩一定要认真仔细、避免差错,若有差错要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并经审批,才能更改,并将追究差错责任。
所有任课教师必须在2024年1月24日24:00前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认真做好各类课程考试资料的存档工作。所有考试相关材料2024年1月24日前交学院存档,通识教育课程交教务处存档,公共基础课程交开课学院(部门)存档,其它课程交学生所在学院存档。提交试卷时应认真清点上交材料,并仔细填写《丽水学院试卷交接单》。按要求规范完整提交材料后予以计算教学工作量。
根据专业认证整改要求,每门本科课程需要完成2名学生完整的成绩评定的过程性资料扫描PDF文档(从学期开始至结束的所有过程性组成的资料,含评分标准+平时成绩组成…+期末成绩组成等等),电子版由系主任统一收集保存,用于专业认证整改。相关材料具体查看附件3《各系专业认证所需材料清单》
七、上交的材料清单:具体查看附件1《2023-2024-1期末考试及期末上交材料清单》
八、组织试卷复查和抽查工作
各系在考试结束后成立试卷复查小组,对所有试卷材料进行全面复查,进行总结分析,将检查结果反馈给任课教师进行整改,并将复查总结和整改情况报学院教务科。学校将成立试卷抽查小组,对所有试卷材料进行抽查。
九、重视补考环节,加强补考管理
1.不及格课程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通知学生本人,学生也可以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学生所有课程学期补考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初进行,公共课补考安排在2024年3月2日进行,专业课补考安排在3月3日进行。
2.重视补考环节,严格按照正常考试的要求,规范补考的管理工作。补考环节的材料也须按规范做好归档工作。
请各系、各教师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按要求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有关工作,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
附件1-2023-2024-1期末考试及期末上交材料清单.zip
教务科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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