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丽学院办〔2021〕78 号)文件精神,经教师教育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资格审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研究,认定季旭峰等4人具备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
一、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丽水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24年4月17日至4月23日止,共5个工作日。
四、公示受理电话:教师教育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0578-2219153
附件:2024年教师教育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汇总表.xls
丽水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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