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系、部门:
毕业设计(论文)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也是教育教学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 〔2018〕 6 号)(见附件1)、《丽水学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丽学院办〔2016〕144号)(见附件2)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2025届本科学生要进行毕业论文撰写,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毕业论文撰写对象为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体育教育2025届本科学生;论文主题原则上要求以教师教育类论文为主。
本阶段主要是确定指导老师和论文撰写相关准备工作。
1.确立教师教育学院2025届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并公布各指导教师的主要研究方向。
2.建立各学系2025届学生毕业论文撰写工作小组。
3.制定各学系2025届学生毕业论文撰写工作计划并上报教务科。
4.完成师生互选工作,一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原则上不能超过6名学生。
5.召开学系指导教师会议,明确指导教师的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
6.分学系召开毕业论文撰写学生动员大会,布置相关工作。须说明本专业毕业论文撰写工作安排及答辩次数、时间。
本阶段,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做好毕业论文的选题、开题和开题答辩工作。论文题目应保持新颖性,改进题目或新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提倡真题真做,在实验、实习、实训、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
1.学生根据所选指导教师的研究主题和自己专业、研究兴趣及专长确定选题。课题难度和分量具有可行性,原则上要求“一人一题”,选题与专业相关性比例原则上要求达到100%。
2.指导教师下达《毕业论文任务书》,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书》。
3.专业指导教师及时下达任务书,学生于收到任务书1周内完成开题报告。各学系组织召开开题报告会,严格审核研究(工作)步骤、方法及措施(思路)等是否科学合理,把好开题关。
本阶段主要是指导师指导学生进行论文撰写和评分。
1.指导教师要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和《丽水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认真指导,根据实际指导情况,每次指导必须有详细记录。
2.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毕业论文写出书面评阅意见并按照评分标准填写评分表。
3.论文撰写要求:
(1)真题真做。从教育教学、班级管理等现实问题中选题。
(2)鼓励调研。鼓励运用调查法开展研究工作。学生根据所选课题,查阅资料,调查研究,为撰写毕业论文打好基础。
(3)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观点,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和修改工作,严禁抄袭。
(4)毕业论文撰写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充实,条理清楚,文笔流畅,字迹工整,按科研体例撰写,论文正文字数要求在8000字以上。
(5)上交完整的毕业论文(纸质稿和电子稿)。上交纸质稿按照封面→总目录→诚信承诺书→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论文目录→正文及参考文献→附录(可选)→致谢→中期检查表→指导记录→论文检测报告→答辩资格审查表→评审答辩表的顺序及有关规定装订。论文文本的格式要严格按照撰写规范的要求,具体可查看学校教务处网站丽水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及相关用表(新)。
(6) 所有全日制本科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要全过程使用“中国知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必须通过系统检测,原则上每篇论文限检3次,文字复制比小于或等于20%者,视为通过检测,指导教师审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资料及毕业设计(论文)检测报告,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经审核通过学生方能参加答辩。
本阶段主要组织学生进行论文答辩、评定论文最终成绩和推选优秀论文到教务科,用于编写《教师教育学院优秀论文集》。
1.论文答辩时间:2025年3月20日——4月5日
组织的答辩次数、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各学系确定。
根据本专业撰写工作计划确定的时间、次数组织答辩。学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答辩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答辩。
2.根据学校的规定,所有毕业生都必须参加论文答辩,不按规定参加答辩的毕业论文以不及格记录。
(1)由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2)各学系组织答辩小组进行答辩,答辩结果及相关记录汇总后上交教务科存档;
(3)答辩要求采用盲答,制作PPT。在答辩材料、答辩过程中不能出现学生及指导教师的名字等内容。
(4)组织未参加第一次答辩和第一次答辩未通过的学生进行第二次答辩: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5日。
3.论文最终成绩评定时间:2025年4月6日——4月15日
(1)各专业学生毕业论文撰写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评定各类成绩,最终成绩采用五等制标准评定。在做毕业设计(论文)的这一学年内,学生可以用高质量论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和获得省级A类学科竞赛一等奖及以上成果替代毕业论文,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审核、认定,填写《丽水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替代申请表》,报教务处备案。
(2)最终评定成绩为优的学生论文,将编入《教师教育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论文》。
(3)论文资料收集上交与存档阶段:2025年4月16日——4月30日
各专业在4月30前将2025届学生毕业论文相关资料交教务科存档。
1.各学系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个阶段的任务,杜绝毕业设计(论文)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激发学生内在学习动力,培养专业学习兴趣,强化学术规范训练,提升学生科研能力和学术素养;加强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实事求是、笃学诚行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
2.学生要虚心接受指导教师及有关人员的指导和检查,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工作进度。平时注意资料积累和整理。独立完成毕业论文任务,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抄袭他人成果。如有剽窃抄袭,经调查核实,以零分计,并给予相应处分。
3.指导教师要高度负责,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指导,及时掌握进度,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写作任务,把好论文质量关;认真指导学生学术研究方法,培养学生良好的学术道德,实事求是,严禁伪造数据、杜绝剽窃抄袭等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4.指导教师是查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对履职不力、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存在买卖、代写情形的指导教师,要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追究其失职责任。对参与购买、代写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已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依法予以撤销。被撤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注册的,应当予以注销并报教育行政部宣布无效。
教师教育学院成立2025届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2025届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潘巧明
副组长:张艳超
成 员:梅慧娣 李丽芬 徐军强 董永利
2025届毕业论文工作小组:
组 长:张艳超
成 员:梅慧娣 张艳超 赵军海 郭永红 李丽芬 徐军强 董永利 汪波 汪普英 叶晓霓 于庆恩 王际燕及各专业指导教师
丽水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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