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丽学院办〔2025〕51号)文件精神和《丽水学院教学科研人才标志性业绩计分奖励办法》(丽学院〔2025〕78号)相关规定,经教师教育学院学科建设科办公室资格审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认定郭敏等以下8位老师具备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
注: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议,具有博士学历,但未达到副教授职称的老师,要主持单项30分及以上的科研项目,方可参与导师遴选。
一、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丽水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26年4月16日至4月22日止,共5个工作日。
四、公示受理电话:教师教育学院学科建设科0578-2219153
丽水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2026年4月15日
地址:丽水市学院路1号电话:0578-2271037Email:lsxyjyxy37@163.com访问量: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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