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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暑期社会服务团开展《2-3岁婴幼儿回应性照护服务指导意见》专家审稿活动
2026-07-29 查看 10

7月29日,我院暑期社会服务团在崇学楼911党员活动室举办了《2-3岁婴幼儿回应性照护服务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专家审稿活动,院长潘巧明教授、副院长张艳超教授等出席活动。

执笔人夏盛华就《指导意见》的起草情况及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汇报。随后,与会专家围绕指导意见展开了深入讨论与交流,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我院院长潘巧明教授肯定了《指导意见》的编写价值与核心亮点。指出该文本具有鲜明的政策贴合性、本土实操性和专业系统性,是填补丽水托育课程空白的重要成果。同时他也建议执笔团队围绕五大板块进行优化:一是细化月龄分层标准,强化差异化指导,让一线教师可直接对照月龄选用课程内容;二是深化医育融合实操内容,将“五健”要求融入一日回应互动;三是丰富丽水本土活动案例,新增利用乡土材料开展的游戏,并增加面向隔代抚育家长的简易指导板块;四是规范回应性照护边界,明确教育伦理底线,杜绝超前技能训练和机械标准化照护;五是配套简化实操工具,将厚重理论转化为实操指引,方便全市托班教师快速上手。

结合审稿活动,潘巧明院长就持续深化校地托育长效服务提出了四项具体建议:一是建议面向全市开展托育教师专项订单培训,以《指导意见》为核心教材,分月龄、分场景开展实操演练;二是依托丽水学院暑期社会服务团下沉各基层落地实践,组织师生深入各县乡村托班,实地收集实施难点,迭代完善课程;三是依托课程开展专项教研课题研究,聚焦丽水山区托育本土化方向,形成特色教研成果;四是完善托育人才培养配套体系,将课程内容纳入丽水学院相关专业教学,补齐山区托育人才缺口。

我院托育专家团队、丽水市妇幼保健院和莲都区碧湖幼教集团园长代表等参加了审稿活动。

 

一审:徐正林    二审:张艳超    三审:潘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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