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人申请、组织考察、群团组织推优,党支部讨论研究,确定金宇偲等53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各支部名单附后)。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有关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公示时间自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17日。
监督电话:0578-2275603
2023年11月14日
小学教育系学生第一党支部关于确定金宇偲等7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docx
小学教育系学生第二党支部关于确定王乐怡等15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docx
小学教育系学生第三党支部关于确定李金菊等10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docx
小学教育系学生第四党支部关于确定李卓儿等7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docx
学前教育系学生第一党支部关于确定廖文彦等5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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