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学生党支部委员会研究,报教师教育学院党委备案同意,将戚旖航等30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至11月1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有关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各支部公告。
2023年11月14日
小学教育系学生第一党支部关于确定戚旖航等8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docx
小学教育系学生第二党支部关于确定夏诗媛等5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docx
小学教育系学生第三党支部关于确定张柯芸等3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docx
小学教育系学生第四党支部关于确定钟妮帆等6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docx
学前教育系学生第一党支部关于确定林雨婷等1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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